黑色的淡淡眼线,让她在清纯中平添了丝丝妖媚,但又不显得突兀,反而十分有新鲜感。
不仅如此,她皮肤本来就很好,在少量粉底和腮红的效果下,真正让我理解了“吹弹可破”这个词语。
看上去皮肤真的很薄,甚至还透着毛细血管丝丝的胭脂红。
草,这也漂亮到犯规了吧?
我由衷地感叹着。
“看什么呢?”欢欢抿了下嘴唇,脸颊蔓延开了红霞。
我有点尴尬,没想到竟然被她给发现了,只能岔开话题问她想吃什么。
“食——”
她刚吐出这个字,我就大绝不妙,直接打断了她:“不准说食堂!”
“哦,”欢欢显得有些小心翼翼的,“那我们吃盖饭?”
我鼻子有点酸酸的,执拗地摇头:“也不行。”
我到底是穷到哪个份上了,还是平时表现得太抠门,才能让你担心到无微不至的地步啊?
最后我干脆不问她了,有点认真地跟她说道:“我呢,确实钱不多,能吃得起啥就吃啥。好吃你就多吃点,不好吃下回咱不吃这个了好吗?”
欢欢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我们吃了顿学校的冒菜,欢欢点菜的时候还深深皱着眉头看菜单,视线始终在素菜那一栏上,一副做着复杂高数运算的苦恼模样。
最后还是我给点了些肉,这才勉强两个人吃了四十八,老板抹了三块钱的零头,结账是四十五。
我问欢欢怎么不点肉,她说要减肥。
我知道她又在骗我了,就像说喜欢吃食堂一样。欢欢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关注她,昨晚她朋友圈还透露了一个消息,就是她请室友们吃了顿海底捞。
我没去过,就觉得名气大、专人服务,应该挺贵的。
讲真心话,这家冒菜是真的难吃,油腻得人心里发慌,除了咸没一点别的味道。
原来蓉城也有这么难吃的冒菜。
可我却觉得这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欢欢似乎也没有觉得难以下咽。
吃过饭后我和欢欢去逛街,她在一家鞋店的玻璃橱柜停了下来,看着一双鞋子。
一双白色坡跟小皮鞋,扣带是栀子花样式,和欢欢挺搭的。
我问她是不是喜欢这双鞋,她弯着腰看向我点了点头,将鬓边的发丝捋到耳朵后面:“是呀。”
“喜欢就买呗。”我话音落下,才想到昨天给我妈转账买药,卡上的余额还有两位数。
我心里有点堵,特别希望自己能像学校里那些家境好的学生泡姑娘一样,大手一挥直接买了。
可惜我做不到。
当我心无牵挂的时候,贫穷对我来说只是晚上吃馒头和吃牛排的区别,无损我的快乐。可当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深深的感受到了什么是贫穷所带来的自卑。
我突然疯了一样,想搞很多很多的钱。
不择手段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