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踏马我到底经历了些什么,怎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学生,就成了这个样子呢?
想到这里,我竟然有点悲从心中来。
孟雪也是愣了一下,随后露出一个笑容问道:“你喜欢姐姐?”
我再次狂飙演技,做出一副慌乱的样子,似乎被她看穿了心事而手足无措。
孟雪笑得很开心,竟然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而后猛地一把将我搂住,温柔地说道:“姐姐也喜欢你啊。”
“这么年轻的大男孩,还那么勇敢地救了我,怎么能不喜欢你呢?”
卧槽,这就是情场老手吗?!
我觉得自己还是太嫩了,竟然被她撩到踏马的···咳,心里话,也有点小鹿乱撞面红耳赤啊。
而且仔细一想,好像她把有老公这个话题岔开了,反而是再度给了我希望,甚至算是变相支持我继续喜欢她?
秀啊。
秀得飞起,陈独秀都没你秀!
我口口声声说自己看不起刘阳,觉得这个逼太吊丝了,但我何尝又不是呢?
明知道孟雪是什么女人,说的话里面大概七分假三分真,可我竟然还是甘之如饴。觉得心里甜滋滋的,一刹那竟然有了姐弟恋被宠着的感觉。
我觉得还是自己活得太惨了,随便给我点阳光,我都能感动到哇哇叫唤。
摘下面具,我就是社会中最被唾弃鄙夷的吊丝,缺爱到想报复这个狗日社会的地步:
喜欢的姑娘似乎跟优秀到我没法比的男生在一起了、唯一的朋友踏马差点反水拿匕首给我一下、在班级和寝室都没人把我当人看、辅导员和主人合起伙来折磨我、有个赌鬼暴徒父亲不知跑哪去了······
真的,可能没有生活在最卑微的底层,永远也不会明白那种感觉。
就像一个千万富翁对一百块钱简直懒得多看一眼。但饥肠辘辘即将饿死的流浪汉,却为了一百块愿意拼命;一条养尊处优的宠物犬,可能对平价狗粮都嗤之以鼻。但一条贫穷家庭的狗,见到一块骨头尾巴都会摇得很好看。
“哎呀,还脸红了?真的好可爱。”孟雪“噗嗤”一声笑了,特别漂亮忄生感。
我被她一打趣,脸红得更厉害了。
孟雪似乎很喜欢逗我,狡黠地问道:“林飞弟弟,先前赶走歹徒不是那么帅气吗?怎么姐姐碰一下就紧张啦?”
“姐姐是妖怪不成,还能吃了你呀?”
我连忙摇头,一副纯情少男的假象:“姐姐不是妖怪。”
当然不是妖怪啊,你是妖精。就像明知道是白骨精,还是有那么多男人愿意被迷惑。
孟雪先是去诊所处理了下胳膊上的伤势,随后打了个车。她竟然邀请我到她家里留宿,简直是没把王清平放在眼里,家庭地位一目了然。
“这,不太好吧?”我假装迟疑,但心里都快乐开了花。
一想到王清平看到我的模样,我就觉得贼特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