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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巫族小孩的游戏方式

古轩也没继续解释,语言不通没法解释,继续做就是。

将一些碎石沙子等等与软化的粘土,再加上一些水泥混和在一起,再将泥土塞入用剑削好的木板做成的模块之中,做成一块块长条土砖,等自然风干后就可以当砖砌房子了。

别看是泥的,实际上等风干后也能防水,况且到时候也会弄点草木灰与稀泥混和在外面再涂上一层将缝隙堵住,连小虫子都占不进去。

独自一人从无到有建一栋房子不容易,他也不急,每天除了准备泥砖,很多时候都是与其他巫交流,这才是重点。

无法沟通不要紧,他可以学,语言不通,但有些肢体语言是共通的,而且巫族的文字语言非常的简单,这是他在这呆了一个星期后基本上将日常用语学得七七八八后再体会,真的很简单。

基本上就跟地球古代原始社会一样,只有简单的文字,比如水,火,吃,穿,虫,树,石头等等,巫族部落中的头人还好,知道的多一点,普通族人基本上就只会一些常用的语句,平时很多时候说话也是连比带说。

正因为如此,他与这些巫人们的交流才没那么难,毕竟他们有时候也是这么交流。

不到一周,他房子还没建好,倒是先解决了交流问题,也知道了许多巫人的名字,比如他救的那个巫女,名字就叫月,据说出生那天月亮刚好高挂天上。

巫族的名字很简单,基本上与世间万物有关,比如虎,唬,狼,爪,齿,草,水,下水,上头......听起来很好笑,但真有人叫上头,是一个巫族小孩,据说出生时头先出来,所以父亲给他起名叫上头。

不要指望这形容对不对,对几乎没有文化的巫族来说,能起这个名也是绞尽不多的脑汁才想出来,他还庆幸月的父亲有一丢丢的知识给她起名叫月而不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名字。

当然更庆幸他当时是抬头看的天空,如果看到地下可能会为她起名叫石头或者脚。

千万别觉得不可能,在这个小小巫族部落,真有叫脚这个名字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为了区分叫小脚,大脚,男脚,女脚之类。

这就是巫族,虽然个个力大无穷体魄强悍的一匹,但毕竟只是一个还在为生存而努力的原始社会,只是是生活在洪荒世界的原始人。

其他巫早已经将房子重新建好,他还在不断的自制水泥砌砖,在一边的地上已经堆积很大一堆。

就在他隔壁一家的房子就是用石头垒起,中间用稀泥加碎石以及一些草灰混和在一起糊成,等干了也就凝固了,看起来挺坚固,但实际上稍一用力,以巫族的力量一堆就会倒。

他们已经学会简单的泥糊墙,更多的直接用木头来搭建成一个简陋的大棚子,能住就行,整个部落就巫师与族长住的地方相对要好一点。

这个巫师并不是指法师,而是指一个部落的文明传承者,一个巫部必须要有巫师才能成为一个部落。

这个叫水的巫族部落虽然不大,但也有自己的巫,只是古轩从没见过,一直呆在部落最深处的一个小院中从不出来。

但从巫人们看那巫师住的地方眼神中的崇敬,可见巫师在部落中的地位非同一般的高。

水部落之前被洪水冲垮的地方其实只有一部分,基本上是普通巫人居住的地方,在位于部落最里面那边虽然堆满了洪水冲来的杂物,但房子还算完好,最让他惊奇的是巫师的小院似乎没有被洪水冲过一样,里面的土还是干的。

准备土砖花了他快半个月时间,然后按照这半个月时间的设计开挖地基,开始建设自己的房子。

一块块风干好的地基专用超大土砖埋了下去,一块块土砖垒起,他的力量虽然比不上这些巫,但好歹有几万斤,搬这几百上千公斤的大块土砖还是很轻松,房子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起,考虑到以后这些巫人会来家里做客,他特地将房子建得格外的高大,单层就有七八米高,比在地球时两层还要高。

然后将之前准备的一块块粗大的圆木搭在上面,准备砌第二层。

在他砌屋的时候,刚开始还没人看,但当他砌到第二层,开始陆续有巫人好奇围观,古轩心中得意,咱来自现代文明的建筑肯定会让他们大吃一惊,他都已经想到用不了多久会有巫人来找到也建这么一栋房子的样子,感觉更有劲了。

然而,直到他将房子主体建成,不单没有想象中的询问,到后面围观的人越来越少,到最后只有几个小孩在看。

就好像你有一件觉得很新奇的事告诉朋友,满心期待朋友的震惊,结果朋友只是‘哦’了一声没有反应。

“没理由啊!”

他沾满泥灰的手摸了摸脑袋,这剧情发展不对啊,他还没装比呢。

准备工作花了半个月,建好就两天,一栋总共有十几米高的超大号两层房子建成了,然后......他要去准备打猎了。

这是月告诉他的,族中不会养闲人,每个人都要做事才有吃的,有武力的随狩猎队去捕猎,没武力的去干其他杂活,月本来是让他去跟族中妇女去采集野果,这样安全一点,但古轩没法接受自己一个大男人去和妇女混在一起,当然得去打猎。

况且,不论是古时候的原始部落,还是洪荒世界的巫族部落,地位最高的都是能外出打猎的战士,他可不想在部落中抬不起头来。

月很赞同他的决定,说道:

“你明天早上跟我一起。”

他点了点头。

月作为部落族长的女儿,本身也是水部族第二狩猎队的副队长,有权让他跟过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早早从兽皮铺成的暖床上起来,这是月送的一张巨大的熊皮,展开有十几米宽,叠起两层一折即可以当床又可以当被子,非常的暖和,省了他睡地板的问题。

从临时挖的井中打一桶水洗了个凉水澡,他几下跳到二楼顶上特意建的一个小阁楼上,盘坐在上面开始每天早上的例行修练。

洪荒的日升月落与地仙界时没有任何区别,每天的时间也是同样的十二个时辰,清晨灵气最为活跃,坐在露天阁楼上张口一吸,充沛的灵气化成一股洪流涌入体内,散入四肢百骸之中。

水部落选择的位置挺不错,三山之中央,灵气沿着三条峡谷汇聚于此,特别是沿着那条大河涌来的灵气格外的充沛,而巫又不用修练,整个村子就他一个人独享这充沛的灵气。

哪怕以后什么机缘也没有,光是在这里修练也能供他一口气修练至金丹天境界而不用换地方。

当然,哪怕金丹天以后这里的灵气之充沛也足够他修练之用,只是效率降低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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