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不知道,还真是幸福,就算是不知不觉的从人间蒸发,也不会痛苦,就如同在睡梦中去世一样。
要是弗兰克没有克制自己的酒瘾的话,他恐怕也和这些同伴一样,沉醉在醉生梦死的状态,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为下一个‘回家’的人。
话说,刚开始说外出逛逛的时候,弗兰克还有些忍不住酒瘾,但现在,弗兰克是一点喝酒的兴趣都没有。
比起喝酒,还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这一点,不管是弗兰克,还是‘弗兰克’都是一致的。
弗兰克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
“外出逃跑,恐怕很难了,有那个司机一直跟着,如果强行武力逃跑的话,看那司机的样子,我恐怕打不过他,他一只手就能把我制服。”
“现在,虽然他们怀疑我看出问题了,也只是怀疑,但至少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和谐,如果武力逃跑失败,算是彻底撕破脸皮,撕破最后的遮羞布。”
“到那时候,恐怕就没这么客气了,会直接把我关起来,软禁起来,直到轮到我‘失踪’那天。”弗兰克心里烦躁的想道。
“但是还不能放弃,得从长计议,好好计划一下...”弗兰克想道,他今天的逃跑,很多是临时起意的。
“而且,想想办法,看能不能从这庄园里面逃跑了。”弗兰克想道,看了一眼窗外巡逻的安保人员。
但时间还早,弗兰克没有行动,看着时钟,下意识的拿出手机。
弗兰克想过要报警,毕竟有事要找警察叔叔,这是从小老师和家长的教育。
但是,现在谁都知道,有事找警察叔叔是不管用的,各个部门的互相推诿,各种踢皮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当事人打碎牙吃亏自己咽,有事要找人民记者,才会起到作用。
而在美国这边,就更是如此了,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警察会为了他们这群贫民窟里的贱民,得罪约瑟夫这个亿万富翁么?
用脚趾盖想,也知道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仔细一回忆,弗兰克记得凯文好像曾经说过,约瑟夫第一次回芝加哥的时候,虽然来去匆匆,但也带走了几个老兄弟,和弗兰克等人一样,说带到纽约请客玩耍几天。
然后,那些人就再也没有了音讯,都是酒肉朋友,也没人关心那些人的情况,可能他们的家人报了失踪人口吧。
但就算警察知道,那些人最后的去向,是被约瑟夫带到了纽约,也不会怀疑那些穷鬼的失踪会和约瑟夫这个亿万富翁有关。
和弗兰克之前想的一样,约瑟夫这个亿万富翁,有钱啥买不到,会图一群穷鬼什么东西,要钱没钱,要美色也没有美色。
警方打电话询问那些失踪者的情况,约瑟夫只要说,那些人早就回去了,一句话就能解除自己的嫌疑。
弗兰克等人要是失踪了,恐怕也会是这样的结果,成为警方的失踪人口档案库里的一份被遗忘名单,不会有人关注。
毕竟,每年失踪的人口成千上万,能找到的不足十分之一,警方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去找那些失踪人口,失踪的又不是什么大富翁,而是贫民窟里的烂酒鬼,新闻媒体也不会关注。
要是托尼·史塔克那种级别的人物失踪的话,媒体才会关注,才会引发社会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