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尼克岛,地下拍卖会。
龙骁点点头:“明白了,也就是说他是天龙人的走狗吧。”
眼镜男立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千万不敢这样说,天龙人可是非常信任他的。”
阿博特用四亿贝利买走了人鱼,拍卖会继续。
工作人员端上来一个刀架,上面摆着一把非常精致的直刃太刀。
“雷刃剑,大快刀二十一工,太刀,刃长50.32公分,它是由坚固稀有的金属合金而成,因为其刀刃散发雷电之光,所以因此得名。”主持人从刀架上将其拿下来,然后拔出剑身展示给众人。
龙骁双眼放出光彩,比刚才看那只美人鱼的精神不知道抖擞了多少倍。
他对于好的刀剑是没有抵抗力的,就像是当时得到青釭剑和鱼肠剑一样。尤其是这把,好像很符合自己能力的样子。
雷刃剑出鞘,剑身果然如主持人所说,隐隐散发着雷光。而且,龙骁专门开动了见闻色霸气,即使在后排,都能感受到这把剑绽放出的锋利之气。
此剑,绝不是凡品!
一个好的剑士要佩一把好剑,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龙骁不算是剑士,起码现在不算,但是他更想要一把这样的剑。
“雷刃剑的底价为...8500万贝利!”
“我出9000万!”
“9500万!”
“一亿!”
虽然不像是美人鱼那样抢的厉害,但是这把剑也比较受欢迎,毕竟身上跨着一把名剑一定程度上来说也代表着自己的实力。当然,会场中也有几名剑士,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囊中羞涩而得不到而已。
“1亿5000万!”刚才的刀疤脸对这剑也很感兴趣。
“1亿5001万!”龙骁再次和他抬杠。
刀疤脸不再加价。
而是扭过头来看着龙骁,目光中露出了非常明显的狠辣之色。
前排的阿博特一招手,叫来一个黑衣保镖,跟他耳语了几句,保镖有意无意地看了看后排,然后就匆匆忙忙出了会场。
这样一来,龙骁就以1亿5001万贝利的价格拿到了大快刀二十一工的雷刃剑。
“真是不错啊。”拿到剑之后龙骁上下打量把玩着这把五十公分的短剑,越看越是喜欢。
其实,当个剑士也挺好。
收藏刀剑也是个不错的爱好。
将雷刃剑收好,龙骁和苏苏就往港口走去。
......
“既然敢和我们作对,真是嫌命长。”
“没关系,很快他就连本带利的给我们吐出来!”
“把剑拿回来,把他的财宝全部抢完,然后把他卖去做奴隶。”
“然后再把那只狐狸给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