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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绝卖

回答第2个问题。

为什么长子、二子、三子是大妇周时的养子,而不是亲生?

郑奕住第一次离开家乡时,和大多数人经历一样,15、16、17岁离家。

那个时候童养媳周时还不到十岁,如何生子?

郑奕住到了南尼,一切从零开始。

前五年仅能吃个半饱。

第五年才开始经商,从小货郎开始,之后升级到摆摊。

少年的郑奕住吃了什么都不懂的苦,足足磨砺了五年。

张新就是看到这点,才从摆摊始步。

第六年郑奕住认识了一起摆摊的蔡三娘。

这时郑奕住22岁,少男少女、干柴烈火,大家都懂。

不久后两人的大女儿出生。

那么问题来了,家里的童养媳还没有圆房...

周时的家庭地位及及可危。

于是老母亲一封又一封信催促他回去和周时圆房。

可是生意那能说走就走?

于是有后面一幕,老母亲为儿媳妇做主,一次买了三个养子。

而且特意都比蔡三娘生的女儿大,分别是长子、二子、三子。

周时的女主地位得到稳固。

回答第1个问题,养子。

12个儿子、8个女儿,其中6个儿子是买养的。

这是沿海一带的特点,某些侨裔。

自己有儿子,甚至有好几个儿子,却仍然收养义子,甚至收养好几个义子。

很明显,这些侨裔商人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宗法传统、香火传承,而是经济事业的需要。

别拿前世的公司制度、人才招聘制度和这个时代比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代,就认儿子。

那怕是邻居打架,也是儿子多的一方更有优势。

何况是生意做到大的富商?

儿子必须得多。

那,这些养子是哪来的?

这里有两种途径。

第一:人贬子。

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有的人有钱买子女,有的人被迫卖子女,贫富分化是买卖义子存在的基础。

人贬每次贬来几个到十几个。

像卖猪仔一样,这家买一个,那家买一个,卖完了人贬就走了。

这种方式得来的养子,养父母均不知养子的亲生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买家也不与人贬子立契。

第二:中间人介绍。

在社会习俗中有一种说法‘卖子不叫儿子名’。

父母将子女卖出去是‘绝卖’,是不回头的。

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儿女有天然感情,不愿将他们出卖。

可连自己生存都不能为继,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将子女卖给富有人家,一则自己可以得到一笔钱,缓解极端困境。

二则子女今后生活得好一些。

父母与儿女双方都有比较好的机会。

养子买进家门后,要到祠堂内举行认亲仪式,并邀请族人、亲友围观。

拜祖宗,依照养父姓,入家谱,并按族谱辈分重新取名。

做完这一步,养子即可以拥有继承财产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在家里、在族内、在乡间,养子的身份人所共知、不是秘密。

那么,买进来的养子会不会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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