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初心里MMP,我一点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顾初在脑子里搜刮男性,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世来。
顾初娃娃脸浮现出一丝羞赧的红色,低着小脑袋瓜子,声音软软糯糯的:“初初喜欢眉毛黑黑的,眼睛大大的——”
“难道初初喜欢蜡笔小新?”程祁挑眉,打断她的话,放下手里的剪刀和彩纸。
眉毛黑黑的,眼睛大大的,你在形容蜡笔小新还是小猪佩奇...
顾初气鼓鼓地瞪他:“...我才不喜欢蜡笔小新。我喜欢...”顿了顿,顾初忽然想起一个人,连忙扯出笑容:“我喜欢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嘴巴薄薄的,侧脸非常好看的男孩子。嗯...最好一身穿黑色制服,会打架,游戏玩得好,还会下厨做饭,开赛车飞机。”
顾初心里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沉司检察官,拿你挡个枪。
我不是喜欢你,我只是觉得你睡起来挺舒服的。
程祁:“哦,这样,初初真有眼光。”
程祁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上扬的嘴角压下来。无形的狼尾巴早已经得意洋洋地翘上了天,心里开出一大片一大片璀璨的开心菊花。
黑色制服,会打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红桃A,你描述的好像是前世的我。
你果然对我念念不忘。
“那程祁哥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顾初明知道,这十五岁的小屁孩喜欢顾曼昔那款温柔贤惠的,但她现在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子,她要装作不知道,还得拖延时间让程祁把手工作业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