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都没有想到,丁鹏竟然是把她当朋友一般看待的,根本没有把她当做下人。
这样的话语,她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心中不由暗道:“丁少爷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有权有势,年轻有为的,年纪轻轻,干出了那么多大事,没想到性格,竟是这么温和和善,一点权贵者的架子都没有!”
顿时,她对丁鹏的好感度,蹭蹭的直往上涨,心里感动不已。
“谢谢丁少爷,”小怜坐在丁鹏身旁,柔声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叫什么丁少爷,多生分,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了,你就叫我丁大哥吧。”
“来,吃菜。”
丁鹏给小怜的碗里,夹了一块麻婆豆腐,这道菜,是小怜最喜欢吃的。
因为看了无数遍《金粉世家》的原因,他对于里面每个人物,都非常了解。
而且,因为是旁观者的原因,他甚至比里面的人物自己,都更加了解他们自己。
小怜的所有喜好,比如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丁鹏都一清二楚。
他连续给小怜夹了几道菜,都是小怜最喜欢吃的,夹玩之后,他笑道:“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便随便夹了一些……”
小怜连连点头道:“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谢谢丁少……丁大哥。”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了起来。
因为丁鹏对小怜十分了解,他每每说出的话,都常常击中小怜内心,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到了最后,小怜只觉得,跟这位丁大哥相处,实在是太愉快了,越聊越是投机。
两人从吃食,一直聊到了诗文上,小怜看过所有关于丁鹏的诗文,她说道:“丁大哥,你所写的诗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雨巷》,写的太美了,真是难以想象,丁大哥平日里,究竟是怎么写出这些美好的诗篇的?”
丁鹏笑道:“写诗,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有时候,一个瞬间,便有了灵感,便能绘制出一篇好诗,如果没有灵感,那便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就像现在,在看见我们家小怜之后,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首新诗,是写你的,小怜,要不要听听?”
“写我的?”小怜柔美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看着丁鹏,有些难以相信,对方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有了灵感。
而且,还会写我的。
小怜心里顿时生出了浓厚的兴趣,她很想知道,这首写她的,究竟是怎样的一首诗。
于是,她俏丽的脸蛋上,带着有些好奇,又有些急切的神情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我想听,快念念吧。”
丁鹏胸有成竹,清了一下嗓子,娓娓道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
这是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既然是现代诗,自然,在这民国时期,还没有被写出来。
听着这一首优美的情诗,小怜俏丽的脸蛋不由自主变的红彤彤的,带着一丝娇羞。
这首诗太美了,美的小怜内心砰砰直跳,只觉得,这首诗,比那首《雨巷》不逊多让。
丁大哥真是太有才华了!
这么美妙的诗篇,他竟仿佛是张口便来!
这才华,真是无人能及了。
难怪八小姐,还有白家的那位小姐,都在谈论他,称赞他的才华,对他所写的诗文赞不绝口呢,丁大哥的确才华横溢,才高八斗。
而且,他刚刚说,这首诗是写我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难道,是他刚刚看见我低头吃饭的样子,觉得很美,很温柔,所以他才来了灵感,写了这么一句诗吗?
这是称赞我温柔啊。
想到这里,小怜原本如红苹果一般的俏脸,变得更加通红了。
她有些羞怯,又有些欣喜。
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别人夸赞她漂亮的。
更何况,还是这么高级的夸赞,直接写成了一首美妙的诗歌!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句话,是在夸赞我像水莲一般,纯洁无瑕吗?
不胜凉风的娇羞,哎呀,这个丁大哥,写这么肉麻的诗句,真是……
此时的小怜,完全沉浸在丁鹏所营造的浪漫美妙的诗篇的氛围中,无法自拔。
她一会儿羞涩,一会儿欢喜,俏丽的脸蛋上,表情非常丰富。
她喃喃自语的念着这首诗,越念越是喜欢这首诗,或许,是因为,这首诗是专门写她的吧。
也不知道在内心默念了多少遍,小怜此时也无心吃饭了,她有些央求的看着丁鹏,说道:“丁大哥,我想要把这首诗抄下来,拿回去慢慢看,可不可以?”
丁鹏点了点头,说道:“先吃完饭吧,等吃完了饭,你跟我去书房,我给你纸笔。”
小怜开心的直点头。
她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各种浪漫的诗文。
这一点,她和冷清秋,和白秀珠,都有惊人的相似。
不比后世,这个年代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窝在家里看书,这便是为什么,张恨水先生的小说,销量会那么好的原因,都被那些大家小姐买去了。
两人吃完了饭菜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随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去了他的书房。
书房内有香炉,里面不仅暖和,还香气扑鼻,环境非常雅致。
丁鹏让小怜坐在了他的身边,一边给她纸笔,让她抄写诗句,一边说道:“小怜,我准备去请几个老妈子过来,帮着做家务,你以后便不需要自己干活了,吩咐她们去做便行了,你以后的任务,便是在书房,陪着我写作。你是读过诗书的,去干那些粗活,实在是太屈才了,不如在书房,帮着我写书。”
小怜不疑有他,点头道:“好的,丁大哥。”
其实,相比起那些粗活,她更喜欢读书写诗,她其实算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