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凑过去一看,“哇,好香,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小乔生气道:“汝想吃就吃吧,反正是那坏人拿来的,倒了挺可惜的!”
侍女吞了吞口水,摇头道:“这可是都尉拿来给小姐享用的,婢子看不敢,婢子去烧火了!”说完连忙走了出去。
军中的肉干、腌肉都有限,而且骡子、驴子都要用来驮运辎重,轻易不能宰杀,因此将士们的伙食之中每隔几天才有一次肉吃,而且少得可怜,要么熬成肉糜,要么煮汤,毕竟人数太多,就算有再多的肉也不够吃的。
如今每个人看见肉就眼睛发绿。
肉糜汤在营帐内散发着热气香味,坐在旁边的小乔抽了抽鼻子,腹中传来饥饿的咕噜叫声,嘴中津液生出,让她忍不住扭头看向桌上那碗肉糜汤。
要不,喝一口?
不不,不能,那坏人送的东西,吾不能吃!
可是实在太香了,太饿了,就喝一口,只喝一口,绝不多喝,他们定然看不出来!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侍女进来一看,桌上的陶碗内空空的,“呀,小梅说小姐不吃都尉拿来的食物,放着浪费就太可惜了,她还叫婢子进来喝掉,没想到碗中已没有了,难道放在进来了老鼠么?”
小乔被侍女说得脸色一红,认不出呵斥:“哪有老鼠,还不把碗拿去洗了给那坏人送回去?”
“哦,哦,原来没有老鼠啊,嘻嘻!”侍女嬉笑着拿着陶碗出去了。
小乔红着脸,“这死妮子,竟敢故意调笑于吾!”
大帐内,秦风正在进早膳,黄翊走进来禀报:“都尉,二营第九曲第六屯第五什昨夜有一兵卒不见了,今早分发早食时,什长就没见过此人,同帐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什长带人去找,也没找到,但······”
秦风绷着脸:“说!”
“他们在营帐旁边的树林边上的一个大树下发现了大量血迹,还有大足印”
秦风当即起身:“带吾去!”
几人穿着营地很快来到了失踪兵卒居住的营帐,秦风进去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紧接着来到了树林边的大树下,这里距离营帐只不过二十米的距离。
“都尉请看,此处、此处,都有血迹!”
秦风蹲下查看,树干上附着着已经干涸的血迹,他伸手擦了擦,凑到鼻子下闻了闻,的确是血腥味。
旁边的地面上,还有一些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像白色浆糊,秦风用树枝挑起来凑到鼻子下闻了闻,他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扔掉了树枝站了起来。
“汝说的大足印在何处?”
在黄翊的带路下,几人走了十几米停了下来,秦风就看见前方潮湿的地面上出现几个大足印,刚刚走过来的途中没有发现足印是因为地面干燥,而前面地面潮湿,有活物经过就留下了足印。
秦风走到这一排足印其中一个旁边蹲下,这个大足印看上去并非是人类或者灵长类动物的足印,反而像猫科类或者犬类动物的足印。
但是,这类动物应该有四个足印,而这里只留下两排足印,猫科和犬科动物不可能只有两只脚吧?
他张开五指在足印上比划了一下,发现这足印比他张开五指还宽一倍有余。
“嘶——”秦风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大体型的动物才有这么大的脚印啊?
究竟是什么动物?老虎?豹子?狼?
“来人,去把两位先生请过来!”秦风下令道。
“诺!”
杨弘和阎象很快被请了过来。
“见过都尉!”二人行礼道。
秦风招呼他们走过来:“昨天傍晚扎营时,外出摘菜野菜蘑菇的人当中有一人未归,当时吾等认为是逃了,但今早发现营中有一兵卒失踪,什长带人寻找未果,却在此处发现了大量血迹和这些足印,二位先生过来看看!”
杨弘和阎象看到那么大的足印时都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二人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只听杨弘说道:“如今我军三千人马,气势滔天,按理说一般的野兽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可竟然还有野兽来袭击营地,且这足印有违常理,老夫活了五十岁,还从未听说过有两只脚的如此巨大野兽,这脚印看上去像猫或者犬科,实在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