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这一组人马每辆车安排不是普通配置的一车双人而是增加了一人,增多的一人不仅增加作战能力,而且还增加了更多的观察力,驾驶员负责专心开车,副驾负责右侧的观察,驾驶员后方的第三人负责左边区域的观察。
和其它小队同行路段结束后,我们三辆车一路上都开得飞快,就是为了能在路上多抢一点时间,让我们能更好的观察和收集城市的资料;当然,也离不开头车开路的功劳。
头车是一辆改装过的GMC重型皮卡,这是搜索队弄到的十辆好车之一。被列为好车的定义不是末世前,有多豪华大气和有多尊贵,那是末世前的标准。末世后的标准是动力、通过能力和实用性,那种低矮拉风的跑车在动力上符合标准,但通过能力和实用性上却都是负分。所以,按照这个标准,皮卡、越野这两种车,往往就是好车的最佳车选。
这里GMC是通用公司的产品,个头绝对够大, 5.3升的排量350马力的动力不仅能轻松赋予这辆自重2.6吨的车有着134马力/吨这样足够强大的单位功率,更让我们有着足够的改装空间和动力余量。
这辆车的改装方向和那辆重型卡车车头大同小异,可以说是缩小版,撞丧尸是绝对能胜任,但撞路障就得稍微悠着点。
不过我没看那辆头车,而是开我的那辆牧马人,这辆车现在被列入到侦查队用车来,本来就是“征用”顺来的车,我也没太心痛,而且平时开车的也都是老安娜或者小贝丽,算是自己人更不会有啥芥蒂,只是值得一提的,是我这辆车后座上的第三人,正是小贝丽。
“卧槽!”
我一声叫骂,前方的头车以四十英里的速度恶狠狠的撞上前面一只挡路的丧尸,巨大的冲击力将丧尸直接撞得血肉横飞,在三角面的应力作用下,一部分尸块和污血都飞溅到我的牧马人车窗和车身上了。
用力的挤压车休息扶手上的手动水泵,大量配入洗洁剂的水从车窗临时加装的塑料透明胶管涌出,在雨刮的配合下迅速的将污血给带走。
这也是我们在作战中累积的经验之一,别看这是件小事,但处理不好的话会造成驾驶员视线受阻,轻则减速降慢整体行驶速度,重则不是撞车就是翻车。
人体的血液在比重上和水差不多,但黏稠度可比水要高很多,特别是丧尸的血液更是比人类黏稠数十倍,被丧尸的污血沾到挡风玻璃上要迅速使用大量的清水进行清洗,要不然用不了多久污血就会凝固,到时候更难清洗。
我们曾经做过尝试,在驾车的状态下,以二十英里的速度下,自然风吹干外带现在夏天的阳光,仅仅一分钟后,丧尸的污血就需要最初时三倍以上的用水量才能基本刮除,注意是基本,还有少量没法刮除。而如果是三分钟后……那基本就别想刮除了,老老实实等停车后下来用东西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