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玖现在差不多能掌控180℃,保证不会再灼焦。
于是,她就将剩下的羽毛笔给做了。
然而,她还是打脸了。
四五十根羽毛笔,还是废了四五根。
幸亏没什么人看到。
不过,能成功四十多根,陆玖的心里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真是跨时代的进步啊。
陆玖做完这些羽毛笔,差不多到了晚食的时间。
红薯过两天就要收了,现在嫩的很,所以晚食是煮红薯和苞米碴子粥,陆玖带回来的烧鹅,算是加餐。
翌日,天刚蒙蒙亮,陆玖便去了县城。
她还是要找许知远,争取今天一整天把这本书吃透。
“许大人,我又来了!”
“陆姑娘。”
许知远依旧是那个谦谦君子的模样,接过陆玖手里的书,就开始讲课。
没错,就是讲课。
现在许知远不仅念课文,甚至还能说出自己的理解,他的很多想法,让陆玖眼前一亮。
讲课半个时辰,休息一刻钟。
趁着休息时间,陆玖将羽毛笔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
许知远有些惊喜,感觉陆玖总是能拿出新鲜玩意,昨天的铅笔还没有玩腻呢。
“是羽毛笔,跟毛笔差不多,都需要蘸墨,一次大概能写五十多个字。”
“这么多?”
许知远拿过羽毛笔,他一看这支羽毛笔的造型,应该跟拿铅笔的方式差不多,他蘸了一些墨水,开始写字。
“真的可以写,就是有些不大适应。”
就在陆玖打算调整他的写字方式的时候,一道似笑非笑,充满嘲讽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就知道,你这女人就是贼心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