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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回家

天择万物。

广袤荒原上,当尖锐沙土尚且温热,一只巴掌大的蜥蜴如蜻蜓点水一般迅速滑过。

它的速度很快,几近瞬间,就爬上了一块满是褐色的石块上。

这只满身暗色斑点的蜥蜴昂起了头,它扬着下颚巨大的肉翅,然后那肉翅迎风颤抖,发出阵阵诡异低鸣。

那肉翅是这只蜥蜴的...求偶本钱。

五彩斑斓的翅膜就像一面旗帜,在石块的最高处迎风招展,其颜色和声音,便是吸引异性的重要特征。

当然,只要它能守住这一处高地,这附近的雌蜥蜴就愿意和它羞羞,可是同样...其他雄性蜥蜴自然不愿看到这一幕,所以另一只雄性蜥蜴点着后腿,就这么直挺挺一跳一跳的朝着那石块上的蜥蜴冲去。

而石头上的蜥蜴自然知道自己有了挑衅者,所以他气势汹汹,朝着那入侵者冲去。

物竞天择,两者相遇,胜者为王。

两只巴掌大的蜥蜴吃的可能是植物根茎,甚至是细小昆虫...所以并没有什么强大的齿牙或者强有力的利爪,但是它们还是“凶狠”的撞在一起,用它们细小的齿牙进行撕咬,用它们并不大的身体进行冲撞...

说白了...一切争斗,为了就是那岩石最高处的风景。

胜者将有权利位居高位,它也将有与这一处小区域所有雌蜥蜴羞羞的权利。

于是两只巴掌大的蜥蜴在沙土上翻滚,相撞,撕咬。繁衍对于他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荒野上所有生物...也不过为了繁衍而生存而已。

其中一只蜥蜴“凶狠”的咬在另一只蜥蜴的背脊上,然后狠狠摇着头将那蜥蜴撞飞,最终另一只蜥蜴不敌,“惨烈”败退,撒腿就跑。

这只蜥蜴成功夺取了自己的“山头”,它轻轻一跃,身体仿佛无物一般落在岩石上,然后它迅速趴在石块顶部,昂着头,抖动着着自己的翅膜,以吸引四处雌性蜥蜴的注意。

只是它才骄傲昂着头,却是转着眼睛看向天空之中的一片阴暗。

视线一切。

只见一双大脚猛然踩下,瞬间踩在了这一处石块上。

“噗!”

林修稳稳落地,他的脚在石块上一踏,然后他微微感觉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但是林修也没有在意,他顺势走了两步,双手十分干脆利索的解去伞包。

然后林修迅速离开伞区。

他边抬脚看了眼脚下一块烂肉,血肉似乎还能看清是一只蜥蜴,他抬手将那蜥蜴拿下,然后没有丝毫嫌弃的将蜥蜴放进嘴里嚼着。

满是泥沙的蜥蜴自然谈不上什么好吃,但是林修还是嚼的很仔细。

林修边吃边翻出身侧的军刀,然后看着军刀柄后的指南针。

可惜一如既往,那指南针摇摇晃晃,根本不指南。

簇的收起军刀,然后他环视四周,便抬头看了眼天空,他抬手张开手指在天空中的星点上比划着。

“南...”

林修双眼眯了眯,转身朝着自己的选定的方向迈步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细细的计算着数字,因为客机飞行速度可是有估摸数字,尤其每个高度的飞行速度均是不同,所以林修可以粗略计算出自己到底飞了多远。

“400...800km每小时...”林修双目一缩,然后脚步一顿。

他翻手看了眼时间,加上自己跳伞降落的时间,下降的速度...

林修再怎么计算,他至少距离夏国沿海城市也有两千多公里。

如果有车的话倒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现在他可是什么也没有。

于是林修吐着气,他回头看了眼身后,而他的身后一片荒芜,除了那暗沉沉的灰暗,什么也没有。

“至少飞过来了...对么...”林修双目定定的收回视线,便继续迈步朝前走去。

按照正常人的步履速度,一天十个小时坚持下来,便能走50公里,所以林修需要至少...

他要走一个半月,才能走到夏国海市。

荒野,对于寻常人来说,意味着辐射,意味着畸变,意味着危险,只是对于现在的林修来说,他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

他不怕黑,也不怕晶兽,甚至可以说,他害怕的,只有无边无尽原野带来的寂寞吧。

熬过这段路,他就能回家了。

有些人,其实都是秉持着最微小的坚定,来实现自己内心最宏大的目标。

林修脚步不停,他选择一步一步前行,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家。

荒野漫漫,伴随着林修的,永远是那无尽黑暗。

...

一个月后。

“嗯?”

一脸沧桑的林修脚下一顿,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取下自己的鞋子。

他叩叩了两下,将鞋子里的一枚沙粒倒出来。

这一枚小沙粒影响到他行走了。

此时的林修自然肮脏无比,身上甚至散发着恶臭,胡须头发甚至都开始乱糟糟,但是他并没有什么感觉。

他没有剃头剃须,因为他知道,这些毛发在荒野上颇有作用,比如阻挡风沙,比如保护皮肤水分蒸发,甚至还能用作点火装置...

此时的林修衣裳破烂,甚至有几道惨烈撕扯的痕迹,显然他这一路走下来也不只有寂寞和安宁。

只是林修还活着,便说明了攻击他的生物已然死去。

现在的林修,也不是曾经那个林修了,他下刀更狠,是不可能放任送上门的“食物”离开的。

短暂休息,林修又穿上鞋底磨损严重的靴子,然后继续前行,他一边走着,一边取着军刀底部,看着木制底部的指南针。

一如既往,指南针指南失败。

林修不知道这个东西现在到底有什么作用,无用之物还安装在军刀上做什么,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心绪去吐槽这个东西,他还需要继续走。

他每天步行十二个小时,剩下十二个小时会静坐休息,至于吃食,基本都是边走边吃,他没有奔跑,因为军靴并不适合长时间奔驰,尤其还在坑坑洼洼的沙石路上,甚至...

他的军靴鞋底下还镶嵌着钢板。

收起指南针,林修便取着肉干,一边吃,一边走。

他会保持着一定的行进步速,这样时间虽然枯燥,但是他能相对精准计算自己走了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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