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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花家自风流

“不服!”越云坐起身,手一抬,欲叫伙计再上几壶酒时,越晓突然开口说话了。

“喝酒我是无所谓,但是就算是黄酒,积少成多也是需要一点钱的,”越晓摇摇酒壶,还剩一点,“当然你不介意的话,你随意就好。”

越云立刻就仿佛酒醒了一样,抬起的手顺势放在桌上,“今日你我酒也喝了,兄弟也成了,四方城外城一游,想必也到了尾声,你把酒喝完,我们就回府,如何。”

越云最后一句话带着坚定不可否决的语气。

“好吧。”越晓将剩下一点酒也不倒在杯中,举起酒壶一口饮尽,好久没有这样喝过酒了,自从父亲与母亲有了隔阂之后。

酒壶落桌,越晓眸中那一缕悲意也已经消散,正准备起身离去的时候,越云却拉了拉越晓,指了指后门。

“这你都要逃帐?”越晓眉头一挑,虽然他越晓贪财,但是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正准备好生训斥一下越云的时候,却被越云捂住嘴。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越云掏出碎银给刚来的伙计,“我的意思是万一那个锦衣男子真是花府少爷,被他看见可不太好,我现在还穿着越府的衣服呢!”

“呃……”越晓有些抱歉,不知道说什么该好。

“走吧。”

两人就弯腰鬼鬼祟祟的从酒肆后门出去,刚好碰见不知所以然从后窖抱酒出来的狗八三,要不是酒肆内的伙计示意这两人付过钱了,说不得狗八三就要施展一下许久未练的拳脚了。

“你的那个朋友为什么叫狗八三?”锦衣男子将放在火炉的目光收回来,一直盯着自己的目光刚好也移开,“狗八三这个名字有些奇怪。”

一说到这里,余老二嘿嘿笑道,“以前他叫狗八,当时因为一件事,我跟他打了一架,他输了,我就叫他狗八三了。”

“那看起来,还有一个老大。”锦衣男子双手互放进衣袖,火光映耀在锦衣男子平静的脸上。

“是,还有一个章老大,他可比我都厉害!他的力气可大了!”余老二一说起章老大,两眼放光,随后又暗淡叹了口气,“可是后来他失踪了,不知道去哪里了。他说他要去学绝世武学,可他也不想自己,又没有钱!又没有家世!只有一身力气,年龄也大!谁还会教他绝世武学!说到底他只是打赢我跟狗八三,力气大一点!顶多只能做一个看家护院的护卫!”

锦衣男子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等在酒肆中发泄自己情绪的余老二说完。

“让少爷见笑了。”余老二说到后面也注意到自家少爷,连忙打住没有继续说下去。

“没事。”锦衣男子并不介意这些,余光不经意偏向酒肆角落那桌,看起来那两个少年已经走了。

说来也有些可笑,有些武艺在身的余老二没有发现那两个戴着脸罩的少年,反而这个毫无任何武艺的花府少爷注意到了这两个少年。

“今年的冬天有些冷。”锦衣男子又忽然说道。

余老二虽然不知道少爷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少爷既然说话了,身为奴才的就得接话,“是啊,以往深冬才会燃起火炉,披上裘衣,今年初冬便已经这样了。”

“是啊。”锦衣男子简单说了一句,又继续目光看着火炉上的火光,听着柴火在火炉中噼里啪啦的响声,那两个少年已经弯着腰从后门离去的,看来这两次只是巧遇而已。

“酒来了!”狗八三响亮的声音传来,与狗八三同到了,还有两壶布满灰尘的老酒,酒未到,香醇的酒香已经透过酒口的红布透出来。

“百果酒。”锦衣男子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变化,慵懒一直下垂的眉头一挑。

“诶?没想到是行家啊?”狗八三一惊,没想到这个锦衣公子仅仅凭酒香就可以猜出酒的种类,“这正是百果酒,不过呢,我更习惯叫它猴儿酿!”

“相传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锦衣男子一谈起酒,话就有些多,“这猴儿酒选择的空树洞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而且还要空心,还要密封,基本上可遇不可求。所以市面上基本都是人为打碎几种果实,然后发酵,所以我更喜欢称为百果酒。”

狗八三听的一愣一愣的,余老二则是自傲的说,“别的我不敢说,关于酒!我家少爷可是一等一的人物!”

“你这是人酿的。”锦衣男子将狗八三的酒壶取下,轻尝一口,微微有些遗憾,原以为这酒肆中还真有千金难求的猴儿酿,原来也只是深藏几年的百果酒而已。

狗八点也没有否认,而是感叹道,“原来酒里还有这么多门道,我这酒是人酿的。以前机缘巧合之下喝上一壶猴儿酿,而醇厚的果酒香令人难以忘怀,所以我找那人要了猴儿酒的制法,我以为是我猴儿酒放的时间不长,味道才不对,却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人为酿,始终不会有猴酿的纯正,”锦衣男子虽如此说,仍是掏出一锭银子放至桌上,“酒不错。”说完便拿起一壶酒,慢悠悠走出酒肆。

余老二见状也立即起身,看着桌上还剩一壶的百果酒,顺手拿起,“狗八三,我先走了!这剩下的钱,记我账上!”

“少爷,怎么不坐着喝酒?”锦衣男子走的并不远,余老二很快就追上来。

“太吵。”锦衣男子举起百果酒,轻酌一口,酒液在唇间回荡,流至喉咙,却不伤喉,不一会胸前就涌上一股热流,微微驱散了一丝寒意。

余老二也是喜喝酒之人,但瞧自家少爷如此爱酒的样子,怀中那壶酒迟迟不敢拆开,虽然拆开,少爷也不会说什么,“要不要我让狗八三把他们赶走?”

“赶走就不吵了,”锦衣男子随意漫步走在街道上,仍然是没有一丝目的性,“但不吵,坐着也没有味道。”

“那……”余老二有些着急,这赶也不是,不赶也不是,该怎么办呢?

锦衣男子像是听到余老二的心里话一样,轻笑一声,“随心而已。”

余老二只好深深叹口气,将滑在锦衣男子臂上的皮衣,又重新搭在锦衣男子身上,一步一步的跟在锦衣男子身后。

路走着走着,就会走到尽头。

白天再怎么长,也会到黑夜。

有些事情再怎么逃,终究还是要面对的。

余老二怀中那壶酒已经只剩下空壶,身前那位锦衣男子随意的步伐此刻也有些虚浮,身上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香。

夜色的寒风比白天的寒风更加寒冷。

“少爷,该回去了。”苍老的声音从道路的另一边传来,余老二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伛偻的身躯打着灯笼一步一步的靠近,锦衣男子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样,脚步一晃朝着反方向走去。

伛偻的身影显然追不上锦衣男子步伐,但仍然远远的跟在锦衣男子身后,也没有叫锦衣男子停下。

“少爷,要不回去吧?”余老二回头看着福管家满头白发与胡须,寒风吹着福管家摇摇欲坠,他不比少爷年轻,他没有身怀武功,垂暮之年的老人就默默跟在身后。

“哎,”锦衣男子叹口气,终于停下了脚步,“换个人,我就可以不回去了,福伯。”

“少爷,花府终归还是你的家。”福伯终于追上锦衣男子,将手上备好的裘衣给锦衣男子披上。

“何必呢。”

锦衣男子看着披着单薄裘衣,独自提着灯笼的福伯,长长叹了口气。

终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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