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公园?看来你有些想法,这么晚应该不会有人在。”
伊芙琳发动车子,老旧的福特发出咕咕的声响,感觉随时散架。
“你不了解洛克公园的精神,那帮家伙只要政府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街球手就会永远呆在那里。”
林峰边说边紧紧抓住身边的扶手,生怕自己被弹射出。
那些街头英雄从来不怕职业球员,他们很乐意在球场上跟职业球手一较高下。
想象下,千万富翁对抗洗车工?画面一定很美妙。
很快,老旧的福特开进公园,隔着很远就能听见嘻哈乐。要是赶上比赛日,这里会热闹几百倍。
40年前,这里还是一座巨大的垃圾场,臭味熏天。霍尔考比·洛克先生把这里改造成了文化圣地,从此纽约多了一座街篮图腾。
热辣劲爆的hip-hop,不安分的小伙,各路无名之辈以及上千名观众,这就是比赛日的常态。
但是今天晚上人不多,只是十几人在一起PK的小场面。
“加里,你的伤还没完全康复,我不建议你下去跟他们打球。”
把车停在球场外,伊芙琳看着他说道。
林峰当然不会太由着性子,只想到当年自己曾经叱咤风云的地方回顾回顾而已。
林峰指着南半球场说:“看到那边了吗,我曾经在那儿跟拉里·威廉姆斯单挑过。”
“拉里?你是指绰号骨头收集者的顶级街球手?”
伊芙琳侧了侧身子,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林峰笑了笑,说出来有些难为情,因为这是属于加里史密斯的荣耀时刻,但现在存在于林峰的记忆里,他能回忆起“自己”那天把球扣进篮筐的力量感。
“你跟他打过球?怎么没告诉过我。”伊芙琳问。
林峰把座椅摇到半平躺,这样能舒服些,这辆车子对他而言实在是太窄了。
“战胜一个37岁的老头子,恐怕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如果他只有20岁,那么我会在赢球后发条推特。”
......
时光回到2015年的3月,那时的加里史密斯还只是个面临高中毕业的孩子。
几天前他通过了雪城大学的入学申请,五月份就可以正式入学。
某一天,他背着一双篮球鞋来到街球圣地洛克公园。在里面打球的都是一帮十几岁的大孩子,加里只有16岁,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
当加里想踩上球场试试场地时,甚至有人让他靠的远点,以免篮球砸到身上。
“骨头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正在跟一帮高手打球,他的单挑能力实在太突出了,没有人能防住他的突破。
在威廉姆斯的身后总会出现一个又一个被晃到的身影,他就是这里的篮球之神。
......
“B.C是洛克公园的传奇,这种第一次在洛克露面就成超级明星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但是他做到了,干掉了斯蒂芬·马布里和拉里·休斯。”
B.C是骨头收集者的英文简称,人们喜欢这么称呼他。
林峰在车里给伊芙琳讲述曾经的时光,以前加里史密斯沉默寡言,很少跟家人分享球场上的故事。
伊芙琳饶有兴趣地听着,她半倚在座椅上乖的像只小猫。
或许在这一刻,伊芙琳体会到了弟弟的魅力,她认为自己那个性格古怪的弟弟变得成熟了起来。
......
年仅16岁的加里史密斯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跑到B.C面前,大声告诉他自己能打败他。
当时在场的人都笑了,认为这只是一个怀揣篮球梦少年的豪言壮士。
有人上前抚摸着小加里的脑袋,一字一句地告诉他,“这是大人打球的地方,小孩子要去旁边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