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走在张小姐身边,看她双手抱在胸前,拳头捏得紧紧的,又恢复了心理学上的防御姿态,知道对方吓坏了,于是边走边解释了一句:“张小姐,我不是坏人,你也看见了,刚才那四个人是劫道的,他们盯上了我们,纠缠不清,会给日本人留下明显的线索,我不能留下他们找麻烦。”
张小姐没想到李根会对自己解释,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但也只是嘴里“嗯”了一下,便不作声了。
李根能做的,也就到此为止了,他并不会再继续纠结,对他来说,救张小姐、送她走的过程就像是一个营救人质的任务,他多说这么一句也就是为了能让人质配合行动,不要给自己找额外的麻烦,能保护人质的人身安全就足够了,至于人质的心理状态,那不属于他能管理的范畴。
李根加快了脚步,要迅速离开陈尸现场,这条巷子虽然幽静偏僻,但肯定也会有人走过路过,时间对他和张小姐来说很重要,必须尽快走出去,离开这条巷子,不要引人注意。
张小姐也加快了脚步,跟紧了李根的步伐,她倒没有想那么多,只是心理上本能地觉得自己和李根是一起来的,死了人说不清楚,想离嫌疑越远越好。
两人很快走出了巷子,中间巷道上虽然没有碰到什么人,但高墙两边已经看到过好几所房子的大门,明显有人居住,四具尸体被发现是迟早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很可能会很快。
出了巷口就来到另一条街上,李根立即叫了两辆黄包车,说了一个往北的地名,和张小姐坐车,汇入街上黄包车的车流,迅速离开。
就这样换车、走路、进商店买箱子买衣服换;再换车、再走路、再进店买箱子买衣服换……李根又折腾了两趟,最后出了兴瑞路百货商场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李根看看手腕上新买的手表,指针指示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半。
此时李根身上,已经完全换了装束,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皮鞋,里面是白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腰间扎着真正的皮带,和现实世界的装束差不太多,感觉习惯了不少;他把手枪插进后腰,头上的礼帽、身上的长衫、腰上的布索腰带、脚上的布鞋已经统统丢弃到路边,或送给了流浪汉,或丢在了垃圾桶。
张小姐又换了一身旗袍,样式、颜色还是不那么显眼,脚上也换上了皮鞋,换下的东西同样也在路上丢弃了。李根给自己和张小姐都买了两套衣服,又在张小姐犹豫扭捏的表情提醒下,内衣也买上了。两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焕然一新,已经把日料店的痕迹抹去得干干净净。
李根手里的公文包和日本和服做成的包袱也早就扔了,现在他手里提着一个皮箱子,黄金钞票、情报资料、手枪子弹他都分别用纸包好了装进了箱子里面,上面压上刚买的衣服,也不虞有明显暴露的风险。
两人看上去就是普普通通的上海小市民,和傍晚的打扮已经完全两样了。李根绕了一大圈,觉得防追踪做得已经可以了,再次叫了两辆黄包车,朝南边最终的目的地——四马路的方向坐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