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楠,这位是?”林狼见到这人直勾勾的就往他们这儿走来,而且看样子像是认识林楠,便开口询问道。
在学校十分大方的林楠,在爸爸面前却是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道:“他是这家沃尔玛的老板,也是我的粉丝,好像是看过我在赛场上的比赛。”
听到这话,林狼觉得很有意思,他儿子打篮球居然都有粉丝了。
随后林狼露出了微笑,并看向了这个与他年龄差不多的男人。
平头,面容憨厚,一身大棉袄,脚下穿着一双篮球鞋,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农村人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这么大一个超市的老板。
不过林狼还是向其伸出了右手并说道:“你好,我是林楠的父亲林狼,请问怎么称呼?”
“我叫汪大山,你叫我大山就行。”汪大山说着一口带点乡下农村味儿的方言。
林楠感觉不出来这种声音,但是林狼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前世林狼老了以后一直呆在大城市里,普通话说多了,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才慢慢将口音转过来。
好在叶心兰和林楠都没有察觉到。
现在他一听汪大山的清水话,就感觉到了与QS县内的口音有细微的差别。
虽然汪大山的口音已经转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事实也的确如林狼所猜想的一样。
汪大山出生于QS县旁边的一个小山村,年轻的时候一个人到县城里打工,后来察觉到了商机,把几年打工攒下来的钱和乡下父母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在县里最繁华的一个街道开了一个小超市。
因为当时县城里的超市不多,所以汪大山也是狠狠的赚了一笔。
再到后来,他又抓住机会,拿出所有的存款,并在银行贷了很大一笔钱,成功拿到了沃尔玛在QS县的招商指标。
作为QS县内最大的大型超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沃尔玛这几年生意也是越来越好。
而汪大山也成功挤进了县城内最富有的一批人里面。
但是汪大山一直都很清楚,自己没读什么书,眼光和能力都有限,奋斗到这个地步也算是到顶了。
便将更多的心思都花在了儿子身上。
而他儿子从小就喜欢打篮球,连带着汪大山也认识并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以前他最喜欢的球员是姚明,但是姚明去年退役了,搞得他都不想看NBA了,同时也深知伤病对于篮球运动员的困扰和折磨。
幸运的是,今天师说网弄了个全国高中篮球联赛。
汪大山的儿子也正好读高一,而且成功地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虽然只是替补。
于是清水一中的每一场比赛汪大山都全程观看了。
然后,他毫无疑问的成为了林楠众多粉丝中的一员。
因为林楠的球风看着实在是太让人激动了,那种个子不高,但是在球场上能突能投也能扣篮的场景也就在艾弗森身上最能体现了。
而此刻,林楠刚刚一直紧锁的眉头,突然舒展开来。
林楠上次就觉得他的这个粉丝汪大山看着有点儿眼熟,所以当时他才接受了他的请客。
刚刚一听他的名字,叫汪大山,林楠立马就想到了汪劲松。
再仔细一对比两人的相貌,林楠越看越觉得他们就是父子俩。
当即便问道:“汪叔,您是汪劲松的爸爸吗?”
汪大山看着林楠笑道:“被你看出来了,不愧是我的偶像啊!哈哈!”
林楠再次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如果汪劲松见到这一幕就会发现,林楠在同龄人面前和在长辈面前完全就是两个样子。
前者年少轻狂,后者谦卑达理。
林狼也是觉得缘分很奇妙,他在师说网上看过清水一中的球队资料,印象中汪劲松好像是队里的高一替补。
没想到他的父亲是林楠的粉丝。
不过林狼不知道的是,整个清水一中的篮球队员都是他的粉丝。
因为他们全都知道林楠这么强的篮球实力是他爸爸教导出来的。
林狼的同辈人是林楠的粉丝,林楠的同辈人是林狼的粉丝,这父子俩倒是很有意思。